各位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批次的广西石化资源加工及过程强化技术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名单已经公布。请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合同书模板文件(附件一)及实验室主任基金和开放基金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2020版)(附件二),根据公布名单中的资助金额、项目类别、编号、以及各自课题内容填写合同书。要求将乙方和丙方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合同书一式三份送至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号化工楼307室或者邮寄给联系人,并将电子版合同文档发送至邮箱zouyun@gxu.edu.cn,该工作请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注:此次通过审批的2022年度批次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合同中甲方是石化重点实验室,乙方是项目承担人,丙方是承担人所在单位,经费开支项目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差旅费和劳务费,其中材料费原则上不能超过总经费的20%,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能超过总经费的20%,差旅费原则上不得超过总项目经费的20%,劳务费不能超过总经费的20%;合同中预期成果应遵照重点实验室基金管理办法。此外受资助期间须参加重点实验室组织的学术活动1次以上。
签订合同之后即可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实行集中报账方式,报账人定期将财务票据交到财务联系人处,财务报账遵守广西大学财务处制度。
广西石化资源加工及过程强化技术重点实验室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号化工楼307室
邮编:530004
联系人:邹昀(实验室秘书) 电话:13517716495 邮箱:zouyun@gxu.edu.cn
周延(实验室财务秘书)电话:15678865760 邮箱:298017121@qq.com
附件一:合同书模板
附件二:重点实验室基金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